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国家和省、市相关法规及文件精神,为依法依规做好沙北实验学校2-6年级招生工作,结合区域和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彻底消除区域内小学超大班额,全力消减区域内小学大班额。进一步解决沙北片区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规范沙北实验学校2-6年级招生行为,努力促进教育公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区域协调原则。 (二)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三)坚持应招尽招、分类依次原则。 (四)坚持平台招生、随机派位原则。 三、主要内容 (一)招生对象 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户籍及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独立房产均在沙北实验学校辖区的学生或已在沙市城区公办小学55人以上(含55人)班级就读的学生。凡符合条件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位,今后沙北实验学校不再受理转学申请。 (二)招生批次 1.第一批次:辖内生。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户籍及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独立房产均在沙北实验学校辖区的学生。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办结日期为2020年6月25日,房产办结日期为 2020 年 5 月 31 日。 (1)学生户籍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辖区内,且本人和法定监护人在沙北实验学校辖区内有独立房产。 (2)学生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祖辈)处落户,且本人和法定监护人在沙市区无房产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祖辈)房产在沙北实验学校辖区内。 (3)在沙北实验学校辖区内廉租房和公租房户主子女。 (4)沙北实验学校辖区内拆迁户属异地还迁(含货币补偿购房)的子女。 2.第二批次:政策生。即沙市区属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全国一级和二级英模、因公牺牲或一至四级伤残民警(军人)、荆州市荣誉市民、受区级以上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沙市区招商引资和规上企业(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代表及高管(限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台胞及重点台属、援藏援疆干部、长江大学在编在岗教师、异地组织工作调动和引进人才等子女。 3.第三批次:调剂生。即已在沙市城区小学55人以上(含55人)班级就读学生。 (1)放弃沙市城区小学55人以上(含55人)班级学位申请入学的沙市城区户籍的学生。 (2)非沙市城区户籍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沙北实验学校辖区内有独立房产,并在沙市城区小学55人以上(含55人)班级就读。 4.第四批次:多校划片生。属沙北实验学校多校划片范围内且有意向至沙北实验学校就读的沙市城区户籍学生。 5.第五批次:非沙市城区户籍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沙北实验学校辖区内有独立房产。 6.第六批次:小学2019级招生遗留问题。 (三)相关证件 在材料审核时,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 1.学生家庭户口簿 2.《小学生成长记录册》 3.房产证明 (1)属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房产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建有房屋)或购房合同(含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提供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必须是学生本人或监护人一方或双方共有的独立房产,非配偶关系的共有房产不能作为入学依据。房产性质必须为住宅房且具有独立产权;没有交房或交房尚未入住不能作为辖内生入学依据。 (2)属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独立房产的,需提供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建有房屋)或购房合同(含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 (3)属于廉租房的需提供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和水电使用凭证。 (4)属于拆迁安置的,需提供拆迁协议、安置卡或购房合同及交款单据原件。学校要入户核查并现场拍摄实景图作为依据留存。 (5)学生入学提供的户口和房产证明等信息将通过公安和不动产登记等部门进行核验。属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独立房产信息的,将同时核验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及学生父母亲房产信息。对于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招生程序 入学办法按照以下三个阶段依次进行。 第一阶段:登记审核(8月15日-19日) 学生监护人使用智能手机关注“沙市教育”公众号,点击“沙市义教招生”小程序(8月15日开通),按操作说明填写入学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图片(学生家庭户口簿、房产证和学校盖章的《小学生成长记录册》),然后持相关证件原件到辖区学校进行原件核验,确认入学批次,并配合学校工作人员到住所现场核查。政策生招生流程及要求见《沙市区义教招生政策生入学规程》(附件)。 第二阶段:依次录取(8月20日) 区义教招生办以招生计划为依据,按照六个批次顺序依次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当上一批次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且下一批次的报名人数少于空余学位数时直接录取。当第一、二批次学生录取结束后,第三批次录取按超55人(含55人)学生所在班级人数从高到低依次优先录取原则进行录取结束后,余下第四、五、六批次报名学生数仍多于学校空余学位数时,则进行第三阶段的随机派位。多胞胎学生,其法定监护人提供多胞胎出生证明可向沙北实验学校申请一个派位号。 第三阶段:随机派位(8月22日) 随机派位由义教招生办组织,学生的法定监护人代表参与,纪监委监督。派位结果现场公示,随机派位未能中签学生,则由原学校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班级就读,派位中签学生连同前两批录取的学生一并在招生平台上点对点告知家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使义务教育的法规意识、基本政策、基本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招生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沙北实验学校办负责招生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沙北实验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招生办公室直接与区义教招生办对接,并安排专人负责咨询、接待、指导信息登记审核等工作,压实主体责任。要维持正常招生秩序,对于无理取闹、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学校要及时报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依法处理,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义教招生办S103室咨询电话:0716-4313755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罗老师13986691091 (三)严肃纪律。学生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首问制”和“终身制”相结合的办法,遵循“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做到“六严”,即严格招生程序;严禁大班额招生;严格通知入学;严格平行分班;严格学籍管理;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 (四)强化监督管理。认真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厉查处弄虚作假和违规违纪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主动接受纪律监督。 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716-8883757 区教育局监察室举报电话:0716-4313764 本方案解释权属沙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沙市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生入学规程
2020年 6月4日
沙市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生入学规程
一、政策生界定 沙市区属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全国一级和二级英模、因公牺牲或一至四级伤残民警(军人)、荆州市荣誉市民、受区级以上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沙市区招商引资和规上企业(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代表及高管(限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台胞及重点台属、援藏援疆干部、长江大学在编在岗教师、异地组织工作调动和引进人才等子女。 二、政策生入学流程 第一步:提交申请(6月24日以前)。由法定监护人到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供佐证材料。属于沙市区规上企业(招商引资项目)的适龄儿童,家长需按“规上企业(招商引资项目)政策生所需提供相关材料(材料1)”提供材料和承诺书(材料2、材料3)。 第二步:资格审核(6月30日以前)。相关单位按政策生对象和认定标准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由主管部门以红头文件形式向区义教招生办提供名单和佐证材料复印件,资料不全不予受理。属于沙市区规上企业(招商引资项目)的政策生材料经乡镇、街道初审后,分类交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发改局或区招商服务中心进行审核;沙市区户籍或实际居住在沙市区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交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审核。 第三步:注册登记(8月17日)。区义教招生办安排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使用智能手机关注“沙市教育”公众号,点击“沙市义教招生”小程序注册登记,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三、政策生按类别开具证明或函件的对应单位 1.沙市籍或在沙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子女需所属部队团级及以上证明或函件。 2.沙市区烈士、因公牺牲或伤残军人子女以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出具证明或函件为依据,由家长出具烈士证原件。 3.沙市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以区消防救援大队出具证明或函件为依据。 4.沙市区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因公牺牲或伤残民警子女以区公安分局出具证明和函件为依据,由本人出具相关证件。 5.荆州市荣誉市民子女以颁发单位出具证明或函件为依据,本人出具原件。 6.受区级以上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以区委政法委出具证明或函件为依据,由本人出具原件。 7.沙市区招商引资项目法人代表及高管子女以区招商服务中心出具证明及函件为依据,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8.沙市区规上企业法人及高管子女以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出具证明或函件为依据,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9.沙市区台胞及重点台属子女以区统战部出具证明或函件为依据,由本人出具相关证件。 10.沙市区援藏援疆干部子女以派出单位和审批单位出具证明或函件为依据,由本人出具相关证件。 11.沙市区异地组织工作调动和人才引进人员子女以区组织部门出具证明或函件为依据。 12.长江大学教师子女以长江大学本部一次性出具证明或函件为依据,由本人出具相关证件。 13.沙市辖区以外的政策生以荆州市人民政府签署的相关函件为依据。 四、政策生出具佐证材料的注意事项 1.出具证明的对象。出具证明的对象必须是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 2.出具证明的内容。出具证明的内容必须是符合《沙市区2020年小学新生招生实施方案》中关于对政策生界定的对象。 3.证明或函件文本要素提示。题头对沙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要包含下列信息:单位或企业名称、地址,法定监护人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适龄儿童姓名及身份证号,申请就读的学校。出具证明或函件相关单位联系人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 4.出具的证明或函件必须有单位负责人的签名和单位印章。单位负责人对其真实性负责,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甚至法律责任。
材料1 规上企业(招商引资项目)政策生 所需提供相关材料
1.公司对法定代表人和高管任职文件原件。再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注明“此件情况属实"和时间,并签名和加盖公司行政公章。 2.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和高管与子女关系的户口薄复印件,本人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时间,本人签名。公司法定代表人和高管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时间,本人签名。再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注明“此件情况属实”和时间,并签名和加盖公司行政公章。 3.公司提供法定代表人和高管三个月以上个人工资流水明细。再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注明“此件情况属实"和时间,并签名和加盖公司行政公章。 4.税务部门出具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和髙管的个人工资、奖金、分红的纳税明细情况。 5.人社部门出具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和高管三个月以上的个人社保帐户缴费明细情况。 6.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招商引资项目还须提供项目签署文件、投入资金凭证复印件和项目建设公示牌现场照。再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时间,并签名和加盖公司行政公章。 7.公司、法定代表人和髙管本人分别签署的承诺书。 8.提供以上相关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0年6月28日。 材料2
承诺书
本企业属沙市区规上企业(招商引资项目),本企业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和有效,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自觉接受政府及部门、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自愿接受纪委监委和行政部门的依法检查,若发生擅自修改资料、对资料中的签名进行代签、伪造或提供虚假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接受纪委监委和行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纪律处分、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所有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
年 月 日
材料3
承诺书
本人属沙市区规上企业(招商引资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高管(高管直接写明所任职务),本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和有效,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自觉接受政府及部门、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自愿接受纪委监委和行政执法的依法检查,若发生擅自修改资料、对资料中的签名进行代签、伪造或提供虚假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接受纪委监委和行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纪律处分、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所有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