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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荆州2020年高中招生政策出炉! 快看有哪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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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4 08:4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杨辉 通讯员陈晨)8月3日,荆州市教育局召开2020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会议,公布了2020年荆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今年高中招生政策在整体上与往年保持稳定的同时,也进行了适当的调整。荆州教育部门还将采取一系列强硬措施,确保高中招生“零违规”。
  普通高中严格按照招生范围,实行属地招生。省级重点高中荆州中学面向荆州区、江陵县、松滋市、石首市、监利县和洪湖市招生;沙市中学面向沙市区、公安县招生。市体育运动学校、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外地公办普通高中在我市招生,需经省教育厅批准;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市招生,需经市教育局批准。
  相比往年,今年全市高中招生政策整体保持稳定。今年省级、市级重点高中招生计划依旧分为统招计划和统配计划两类,其中统配计划不低于招生计划的60%。荆州中学、沙市中学2所省级重点高中试行自主招生,鼓励招收具有发展潜质的创新人才,招生计划控制在1%以内。特长生招生计划控制在具备招生资格学校总计划的3%以内。中外合作办学的招生纳入普通高中招生统一管理,严格执行经省教育厅审批的中外合作办学计划,在规定的生源范围内招生。
  总体稳定的同时,今年的高中招生政策也进行了适当调整。招生批次由以前的提前批和一、二、三批次调整为现在的提前批和一、二批次,市级示范高中、一般公办高中和民办高中属一个批次;优录加分中增加防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一律加10分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连接着全市四万多个家庭,关系着每位考生的切身利益,历来是社会持续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为确保高中招生“零违规”,荆州市教育局采取一系列强硬措施,严管违规招生行为。今年,荆州教育部门将重点规范招生工作中的民办高中招生、特长生招生、重点高中招生、圆梦计划招生。全市普通高中严禁跨过平台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未经批准跨生源地招生,严禁录取最低投档分数资格线以下的考生,严禁以许诺进重点班、减免学杂费等优惠条件强拉生源。严格实行市、县中考办和招生学校“三方验印”,凡未经“三方验印”的录取通知书一律无效。全市所有高中阶段学校(含中职学校)招生,一律采用全省统一的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此平台外招收的学生一律无效。
  “高中招生是高中阶段人才培养极其重要的基础工作,决定着全市高中教育的质量。各地各高中要履职尽责,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全面规范招生程序,上下联动,圆满完成今年高中招生的各项任务,切实为群众服务,向社会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傅铁海说。
  据了解,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为8月5日0:00至8月9日24:00,逾期不能进行志愿填报和修改。考生填报志愿时,一律凭报名号和密码,统一在省中招系统(网址:http://gzjd.hubzs.com.cn/)上进行,普通高中、中职学校、“3+2”分段培养和“五年一贯制”招生学校全部在此平台上录取。

  各县(市、区)教育局、荆州开发区教育局、纪南文旅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学、中等职业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进一步规范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全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其成绩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要求的初中毕业生。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全市高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其他人员。
  二、招生范围
  普通高中严格按照招生范围,实行属地招生。省级重点高中荆州中学面向荆州区、江陵县、松滋市、石首市、监利县和洪湖市招生;沙市中学面向沙市区、公安县招生。市体育运动学校、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外地公办普通高中在我市招生,需经省教育厅批准;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市招生,需经市教育局批准。
  经我局审核具有招生资质的各中等职业学校(见附件2)均可面向全市招生。
  三、招生计划
  (一)计划制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分别下达,省教育厅下达市州总计划和跨区域招生计划,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我局依据各地申报情况,结合全市教育发展需要及学校实际办学现状分校下达。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由我局结合各校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生源情况分校下达。
  (二)计划类别。省级、市级重点高中招生计划(不含省教育厅下达的中外合作计划、我局下达的2所省级重点高中的“圆梦计划”)分为统招计划和统配计划两类,其中统配计划不低于招生计划的60%。执行统配计划时,根据各初中学校参考人数占区域内参考考生人数的比例,由各县(市、区)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三)自主招生。2所省级重点高中试行自主招生,鼓励招收具有发展潜质的创新人才,招生计划控制在l%以内,具体招生方案由招生学校研究制定,经学校招生工作专班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审定后执行。
  (四)特长生招生。特长生招生计划控制在具备招生资格学校总计划的3%以内。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要求详见附件。招收艺术特长生的普通高中必须在规定的生源范围内招生,其中,省级、市级示范高中招收艺术特长生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不得低于学校统招计划录取资格线的85%。艺术特长生招生具体方案由招生学校制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主管教育部门同意后实施。
  (五)中外合作计划招生。中外合作办学的招生纳入普通高中招生统一管理,严格执行经省教育厅审批的中外合作办学计划,在规定的生源范围内招生。两所省级重点高中荆州中学、沙市中学国际部面向荆州中心城区招生,公安一中国际部面向公安县招生。经省教育厅批准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普通高中要切实履行办学主体责任,招收的学生要按国家规定的班额单独编班、单独组织教学,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严禁超标准收费、跨学期收费。
  四、志愿填报
  “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中招系统”)是省定的唯一合法的招生平台,应届初中毕业考生报考高中阶段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3+2”分段培养和“五年一贯制”招生学校)必须在省中招系统上填报志愿。志愿填报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和后期注册学籍的重要依据,志愿由考生自主填报,严禁代填。
  (一)志愿设置
  1.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考生,可在所有中等职业学校中选择2-3所学校填报,考生入学后再选报确定专业。建议考生填满3个志愿,凡是只填报1个志愿或几个志愿重复的,不利于考生录取。考生所填志愿为顺序志愿。
  2.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志愿按照提前批次和第一、二批次设置。提前批次为省级重点高中“圆梦计划”、普通高中特长生志愿,第一批次为省级重点、省级示范高中(含国际部)志愿,第二批次为市级示范高中、一般高中、民办高中志愿。考生填报提前批志愿时,可在两个类别的高中学校中选择1所学校填报;其他批次志愿,按照高中学校招生范围,可在每个批次每个类别的高中学校中选择1-4所学校填报。所填志愿为平行志愿。
  (二)填报时间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为8月5日0:00至8月9日24:00。逾期不能进行志愿填报和修改。
  (三)志愿填报
  1.网上填报。考生填报志愿时,一律凭报名号和密码,统一在省中招系统(网址:http://gzjd.hubzs.com.cn/)上进行,普通高中、中职学校、“3+2”分段培养和“五年一贯制”招生学校全部在此平台上录取。志愿分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两类,在同一个页面内填报,但两类志愿不得交叉填报,凡未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将无法填报普通高中各类志愿。考生填报志愿统一由初中学校组织,集中填报。各县(市、区)应根据本地实际条件在当地集中设置1-2个志愿填报咨询点,方便不具备网上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现场填报,解答有关问题。
  2.志愿修改。在志愿填报期间,考生可以凭报名号和密码,在网上及时修改。
  (四)填报志愿的要求
  1.网上志愿必须与书面确认内容一致。考生填报志愿时,要依据本人意愿选择填报的批次、学校,所填志愿在网上提交成功后方能生效。为确保所填报的志愿与考生意愿绝对一致,考生应在提交志愿后,对所填志愿进行检查核对。各地各初中学校必须充分尊重考生的意愿,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严禁强迫考生填报或更改志愿,严禁代填、代改志愿。要加强保密教育、诚信教育,避免学生遗失或泄漏填报志愿密码。考生网上志愿书面打印稿经学生本人和其监护人审核签字后,交各地中考办存档。凡已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或转录。
  2.志愿填报必须遵循生源范围。考生只能按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学校及生源范围选报志愿。
  3.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志愿填报。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和艺术特长生由各地中考办在8月4日(星期二)前向我局中考办提供预录名单,各地要根据预录名单通知各考生在网上填报提前批普通高中特长生志愿和其他批次志愿,预录名单经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由市中考办在省中招系统办理网上录取手续。录取后的体艺特长生,填报的其他批次志愿自动失效,凡被录取后的体艺特长生,不得退档或转录。经审核不符合普通高中特长生录取要求的考生,按其填报的其他批次志愿参与录取。
  4.各县(市、区)中考办和初中学校要认真做好填报志愿的宣传和指导工作,特别要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填报、“3+2”分段培养和“五年一贯制”专业模式培养的招生政策宣传,引导考生合理分流。
  五、录取规定和录取办法
  根据《荆州市教育局关于规范2019年全市中职学校招生秩序的通知》(荆教办〔2019〕20号),中等职业学校分两次开展录取:(1)8月10日,由市中考办按照应届初中毕业生网上志愿填报情况,在省中招系统上统一组织录取。录取名单由市中考办下达到各招生学校,并统一发放由市中考办和招生学校盖章的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凡未经招生学校和市中考办盖章的录取通知书及录取行为一律无效。(2)录取高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其他人员时,由招生学校凭学生的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到市中考办统一办理录取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按照以下规定及办法实施:
  (一)录取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考查成绩,是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基本条件。(1)综合素质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均达到B等及以上,考查成绩达到C等,方能参加省级、市级示范(重点)高中录取;(2)综合素质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考查成绩均达到C等,方能参加一般普通高中的录取。
  (二)录取顺序及规定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按照录取批次顺序录取,每个批次按学校类别顺序和考生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录取的具体规定如下:
  1.前一批次录取后落选的考生参与后一批次录取。考生一经录取,不再参加下一批次的录取。
  2.录取同一批次的考生时,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实施。
  3.省级、市级重点高中录取时,先完成统招计划,再进行统配计划的录取。考生填报某所重点高中学校志愿后,首先参加统招生排序,若未进入统招计划,随即自动进入该校统配生排序。统配计划一次性下达到初中学校,在统招计划录取资格线下60分以内,根据考生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志愿择优录取。初中学校未完成的统配计划指标统一收回,按考生志愿及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录取工作结束后,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不再组织补录。
  5.各类高中学校录取时,在投档资格线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依次递补。考试成绩相等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且具备优录条件的考生;若还不能区分,则按顺序依次比较学业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择优录取。
  6.我局下达的2所省级重点高中的圆梦计划录取生,纳入提前批次专项录取。各地推荐的“圆梦计划”学生需在省中招系统填报提前批“圆梦计划”志愿和其他批次学校志愿。经我局核审通过后的“圆梦计划”学生直接通过省中招系统录取,录取后,学生在省中招系统上填报的其他批次学校志愿一律失效;经审核不符合“圆梦计划”条件的学生,按照其填报的其他批次学校志愿参与录取。
  7.考生可结合我局公布的普通高中录取工作日程安排表(另行下发),凭报名号和密码在省中招系统上查询录取结果。
  (三)划线办法
  市教育局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统一划定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重点高中(荆州中学、沙市中学)面向县(市、区)招生,根据学校面向县(市、区)招生计划,按1:2的比例划定投档分数资格线。各高中学校一律不得划定录取分数线进行提前招生。
  (四)录取实施
  录取工作由市中考办统筹管理,省级示范(重点)高中和市级重点高中、提前批次的录取工作由市中考办统一组织实施,其他普通高中的录取工作由各县(市、区)中考办具体组织实施,录取数据报市中考办审定。
  市、县(市、区)中考办通过省中招系统分批分段为招生学校投档,在招生学校审阅考生电子档案确认录取后,统一打印录取名册。凡审核通过并于省中招系统录取的考生,招生学校需于5个工作日内发放由市教育局中考办、县(市、区)中考办和招生学校共同验印盖章的录取通知书。凡未经招生学校、县(市、区)中考办和市中考办盖章的录取通知书一律无效。
  六、加分优录规定及建档办法
  (一)加分优录
  普通高中加分优录规定,按我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录工作的通知》(荆教办〔2020〕10号)执行。
  (二)建档
  考生档案由初中学校负责组建。考生档案材料包括:初中学籍档案、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考生体检表、优录登记表和学生中考志愿信息表(志愿信息表统一张贴于档案袋封面)。
  县(市、区)中考办负责录取时的考生档案管理,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到各地中考办领取考生档案。
  七、招生纪律和工作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中考办负责人和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高中学校要切实履行规范招生的主体责任,逐级明确分工,签订工作责任状,建立健全招生管理工作机制和责任倒追工作机制,对招生制度不健全、招生管理不到位、招生工作不规范、招生人员不履责的部门或个人予以追责问责。
  (二)强化政策宣传,注重咨询服务。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政策宣传工作,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纸媒体和新媒体等形式,结合校园开放日、政策咨询会及宣讲会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完善信息查询服务平台,畅通社会咨询了解招生政策的渠道,全面优化招生服务,使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招生政策做到家喻户晓。要大力宣传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的特点,让考生和社会充分知晓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学籍注册等相关政策内容,全面释疑解惑,凝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良好氛围,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协调发展。
  (三)强化纪律要求,规范招生行为。各初中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切实履行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工作职责,不得代为填报志愿、私下篡改志愿或违背考生意愿误导填报。各招生学校要进一步强化纪律约束,组织招生人员认真学习招生政策,熟悉招生业务,严格规范操作程序,杜绝虚假招生宣传、恶性抢拉生源和有偿招生行为的发生。各地各高中学校要继续严格执行“五个严禁”的规定:严禁越过全省统一招生平台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未经批准跨生源地招生,严禁录取最低投档分数资格线以下的考生,严禁以许诺进重点班、减免学杂费等优惠条件强拉生源。对各地各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学籍注册,一律由责任学校予以清退。对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一查到底,从严从重查处追责,坚决遏制违规招生现象发生,切实维护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秩序。
  (四)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执纪问责。各地要严格落实招生工作责任追究制,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对违规招生现象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相关责任人从重、从严、从快处理。对违反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和规定、扰乱招生秩序、非法办学、非法招生、有偿招生、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乱收费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还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
  1.2020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
  2.2020年荆州市具备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录
  2020年7月31日
  附件1:
  2020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体育特长生

  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
  2020年在荆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符合报考条件的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高中阶段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纳入各校招生总计划,特长生计划不得突破学校招生总数的3%。各地高中体育特长生生源计划,由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我局招生比例控制规定确定下达,并由各地中考办统一报送我局审核。市直高中学校的体育特长生生源计划,由我局下达。
  四、报考资格认定
  按《2016年荆州市体育特长生考试测试细则及评分标准》进行专业测试,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市直学校分别组织资格认定工作,报市教育局审核,合格者方能取得特长生专业测试资格。
  足球、篮球、排球、田径:参加县(市、区)级及以上级别比赛的运动员;未参加过上述比赛的运动员如身体条件特别优秀者,须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参与测试。
  游泳:参加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组织的比赛并获得前6名的运动员。
  乒乓球、羽毛球:参加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组织的比赛获单项前6、团体前3名的运动员。
  健美操: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比赛获单项前6、团体前3名的运动员。
  武术: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比赛获单项前6、团体前3名的运动员。
  重竞技项目:参加全省青少年锦标赛获单项前6名的运动员。
  五、专业测试
  1.报名
  考生按照学校公布的测试项目、报名条件选择专业项目进行报考,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专业项目。
  2.资格审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是资格审查的责任主体,要严格履责,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
  3.保险证明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校体育竞赛活动安全工作的通知》(鄂教体艺〔2011〕3号)要求,所有考生必须在参加专业测试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专业测试学校和时间
  市直由具备招生条件的学校进行专业测试,各县(市、区)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测试,市教育局基教科进行监督,测试时间原则上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
  六、专业测试内容与办法
  1.测试内容与办法按《2016年荆州市体育特长生考试测试细则及评分标准》执行,田径、篮球、排球、足球、游泳按各项目分数由高至低排序。羽毛球、乒乓球根据报名人数多少采用分组循环,交叉淘汰赛制,每局三打二胜,按名次和专业水平排序,重竞技项目由招生学校自行制订考试测试细则及评分标准。
  2.现场公布测试成绩。除比赛评定内容外,考生应在记录表上对测试的成绩签名确认,当场裁判长和裁判员在记录表上签名。
  3.专业测试实施项目裁判长负责制,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谁确认、谁签字、谁负责。
  4.及时、准确公示入围考生信息。公示信息应包括考生的姓名、性别、学校、运动项目及等级、参加测试的项目和成绩、以及学校专项测试成绩、录取要求等。市中考办在录取前将全市测试入围考生信息进行集中公示,公示名单为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
  七、体育特长生录取办法
  (一)录取规定
  具备招收体育特长生资格的高中学校应于8月3日(星期一)前同时向市、县(市、区)中考办上报本校体育特长生招生方案(含考核程序、时间安排等),同时组织现场测试,经过体育教师签字确认后形成预录名单。
  (二)录取办法
  省级、市级示范高中招收特长生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不得低于学校统招计划录取资格线的85%,且不得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特色项目学校除外)。
  1.当报考一个学校同一项目志愿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投档。
  2.对在省中运会、校园足球锦标赛上成绩优异和有特殊潜质的体育人才,经学校考核、县(市、区)教育局复核、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可适当降低标准录取。
  八、特长生管理办法
  各招生体育特长生的学校,对体育特长生工作要加强领导和管理,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措施,保证特长生在校学习、生活和训练的落实,要保障训练和参赛经费,保证训练时间,强化科学训练,提高训练水平,力争在各级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各校招收的体育特长生,必须参加学校的训练;代表学校和本市组队参加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参与举办的竞赛活动。
  九、有关要求
  1.强化组织管理。体育特长生事关青少年体育队伍建设,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做好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稳定、安全、有序。
  2.严肃工作纪律。明确工作纪律,对在专业测试过程中违纪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诚信档案,取消其专业考试成绩和体育特长生资格。对专业测试中弄虚作假、违纪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省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体育特长生填报志愿、招生纪律和工作要求等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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