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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红豆生南国 谢高模 我和余一卒曾做过南国梦,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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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5 15:05: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红豆生南国
谢高模
我和余一卒曾做过南国梦,没想到这个梦想在儿子手里实现了。
南国的物质生活是十分富裕的,什么都不缺。出门不用走路,上下楼乘电梯,除了吃喝撒拉,一切都不必亲自动手,真的是有钱能使鬼推磨。
小儿子说:妈,在我这里要吃的有吃的,要喝的有喝的,要穿的有穿的,什么都不用操心了,您怎么养不起肉来呢!我说:是呀,人家都说心宽体胖。生活条件好了,无忧无虑,是应该养肉的。我养不好,可能是还差点福份吧,养肉也要福气的呢!
儿子哪里知道,他的老妈子受的是什么煎熬啊。白天母子有说有笑,引孙子玩,容易打发过去。夜里虽然可以守在电视机前追剧,但总是心不在焉。躺在床上像翻煎鱼,只要一闭上眼睛,心里全部都是曾经的回忆。睡眠不好的人,能养肉吗?

只有看丈夫的手稿,才感觉到有温度有活力。
我对余一卒的童年很感兴趣,尤其是他写的那篇《老屋与狗》,令我难以忘怀。只有读了他的文字,我才能安然入梦。
古人云:书犹药也,可以医愚。《红楼梦》里说贾宝玉“愚玩怕读文章”,他的心事全在他的林妹妹身上,所以,宝玉的愚玩,只有林黛玉的文稿可以医治。如此看来,余一卒的文稿是医治我柳青青愚玩的灵丹妙药了。如果曹雪芹再世,知道了人世间有柳青青这个人,那他一定会有一部《蓝楼梦》横空出世。
我非常欣赏曹雪芹的小诗“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余一卒的文字一点也不荒唐,但读起来令人回味无穷。

老屋与狗

童年时候,我的老屋是两间平房,屋顶盖着燕子瓦,三面围墙,屋子中间与前面,是用芦苇夹成糊了泥巴的壁子。虽然十分简陋,却住着五六口人,还能养鸡鸭猪狗猫。尽管生活不富裕,却可以安居乐业,在那里我渡过了幸福的童年,永远留下了最真切的记忆。
那时,听得最多的一句俗话就是“猪来穷,狗来富”。大概是说:猪是又懒又憨的吃货,养猪会把家里吃穷。甲骨文的“家”字,宀豕会意,屋里养着猪,说明人类的祖先与猪的关系非常密切,从群居围猎,到家庭饲养。因为猪是原始财富,所以养在家里,以供肉食或陪葬。
猪不知道,也有做猪之险的时候,养肥了就要被人杀了食用。“猪来穷”,人贬低猪,由猪及神及人,于是有了天蓬元帅变成吃货“猪八戒”的形象,生活中增添了“猪脑髓”、“蠢猪”、“憨猪”、“肥猪”、“猪狗不如”“养儿不读书,好比是养猪”等粗俗词句。
“狗来富”,似乎说狗是富贵的象征,一听就给人希望。狗的确比猪聪明能干。古今中外,狗的种类繁多,养狗业经久不衰。牧羊犬,猎犬,警犬,看家犬,常能为主人效犬马之劳。富贵人家喜欢养宠物狗,法国巴黎香榭丽舍大街上,曾专门配有“狗屎骑士”。唐宋诗人因犬而得“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和“左牵黄,右擎苍,千骑卷平冈”之类的佳句。可见狗是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入得了诗情画意的物种。更有趣的是,英语gold(财富)与girl(女人)这类跟“狗”谐音的单词,学起来,也叫人兴奋。
虽然说“狗来富”这话非常喜庆,也有一定的文化底蕴,但不知怎么回事,在人们心目中,狗又是十分可恶的畜生,关于它的文化碎片,几乎都呈灰色。自“鸡鸣狗盗”以来,文字记载与口头流传的,都把狗看得很下贱,且常用来挖苦人,叫人分不清,是人不如狗,还是狗不如人。
狗欺穷,狗咬吕洞宾,狗眼看人低,狗急跳墙,狗屁不通,狗仗人势,走狗,狗咬狗,狗扯羊腿,狗拿耗子,鸡飞狗上屋,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笑人缺齿曰狗窦大开,认得几个狗脚板文字,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狗汉奸,狗行千里改不了吃屎,狗子记得七条路,狼心狗肺,忙忙如丧家之犬,疯狗,狗仔队,哈巴狗,狗腿子,走狗,狗屎堆,骚母狗,母狗不翘尾巴公狗不上背,狗入的,狗娘养的,瞎了狗眼,喜欢打架的狗子没有一张好皮,落水狗,打狗棍,狐朋狗友,猪狗不如,天狗吃月亮,吃了一世的长斋被一碗狗肉送终了……
不管狗如何讨厌,我对它却情有独钟。它听觉与嗅觉异常灵敏,不挑食,尤其是它很忠诚有义气,只要是自家喂养的,就是打死它,也不记主人的仇。
童年时我养过一只黄狗。
那时没什么学前教育,两岁至七岁,我们简直像野人,无拘无束。三岁那年冬天,我随大点的男孩跑到邻村去玩,看见草摞空里有几只毛茸茸的灰色小狗在爬动,我不管三七二十一,跑过去抱了一只小狗就往回跑,幸亏母狗出窝寻食去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回家后,我把小狗放在摇篮里摸它的头。
母亲看见了就劝导我:小狗眼睛都还没有睁开,刚学爬,难得养活的,把它送回去吧!
我揪住小狗的皮毛不放手。母亲无奈,只好找来旧棉絮把它捂好,又弄了热米汤来喂它。在一家人的精心照料下,小狗竟漫漫壮实起来,不知谁给它取了个名字:来富。
春天里,我们兄弟在屋檐下的墙角边,用砖头码了一个窝,垫了一些稻草,让它为我们家看门守夜。
一个小伙伴说,狗只有剪耳朵剁尾巴才听使唤才肯管家。于是我和哥哥寻来一把剪子,剪了小来富的耳尖,又找了一块砖头,在石头上斩断了它的尾巴,随手抓了一把土灰敷在它的伤口上。小来富痛得汪汪直叫团团转,甩着头,舔着尾巴,躲进了窝里。我们把剪剁下的耳朵与尾巴,埋在门角里。
半年以后,来富跟大人们跑到田野去,竟然衔回一只野兔。后来它隔三差五衔兔子野鸡回家,左邻右舍都沾了光。
平时,来富日夜在屋檐下的走廊上恪尽职守。别的禽兽不敢进门,如果陌生人经过门口,他就睁大眼睛站起来吼叫几声。夜深人静时,它趴在窝里把腮靠在地上,听着过往的脚步声,嗅着行人的气味,凡陌生的脚步与气味,都会引起它的警觉和警告。
一个冬夜,一只野猫从我家后门缝里挤进堂屋掀开鸡笼闸门,鸡受到惊吓咯咯乱叫,来富汪汪汪地抓着前门。母亲被惊醒喊父亲起来去看是怎么回事。前门刚开,来富便冲近鸡笼边吼叫着。父亲用手电筒在笼里照了一圈,没有发现什么。
鸡太多挤在一起,野猫伏在笼子角落里。来富在地上嗅着,不肯离开。我们用扁担在笼子角里捅,野猫窜出来了。来富赶上去咬住野猫的屁股不放,野猫回头把来富的耳朵撕缺了,鲜血淋漓。猫狗纠缠一团在堂屋里展开了肉搏。野猫毕竟做贼心虚,不敢恋战,想找机会逃跑,挣扎起来往门框上爬。我哥赶上前给野猫当头一棒,把它击落下来。来富跑过去死死地咬住野猫的脖子,几个人围上去击杀了野猫。从此,我们的来富变成了缺耳朵。
有一次,我骑在牛背上渡河去远处放牛,来富也跳进水里跟着。上岸后我用鞭子指着它吼它回家。它抖抖身上的水,站在一边不肯走,我只好让它跟着。牛在下一个高坡时,兴奋地狂奔起来,我被甩在了田里跌晕了。来富拼命追赶牛,咬住绳子不放。牛在田埂上吃庄稼去了,来富气喘嘘嘘地跑回来吐着舌头,坐在我面前。
来富虽然精明,但也有判断失误的时候。一个细雨蒙蒙的傍晚,我爷爷穿着蓑衣从外面回家,来富迎面汪了几声。爷爷说:瞎了你的狗眼!来富一听,低下头夹着尾巴钻进了窝里,晚上不肯出来吃食,它在闭门思过。
秋天的一个晚上,月亮刚升起来,几个小男孩拿着棍子在我门口打玩架。来富看见一个陌生的小孩跑上走廊去了,它蹦出来朝小孩的大腿咬了一口,小孩坐在地上鬼哭狼嚎。我父亲怒不可遏,抄起扁担啪的一声,把来富打倒在地,它连滚带爬一路叫着,跑了很远,在外面呆了半夜,才小心翼翼地回到窝里。
几年后的一个早晨,父亲背了网去打鱼,来富跟着跑到湖里去了。父亲回家吃饭的时候,大家没有看见来富。我们兄弟几个跑到湖里去寻找。最后,我们在一道堤边发现草坡上有一滩殷红的血迹。那时候野外经常有人用猎枪打狗。原来,我们的来富在提前回家途中,遭到了猎人的暗杀!顿时,我们的泪水溅在殷红的血迹上。
从此以后,我常常怀念快乐老家纪念来富,心里很想盖间房子养条狗,然而一直没有如愿。为了生计,十几次的搬迁,像六跪而二螯的蟹,四海为家,无能为力。
许多年后,儿子上学时,同学送给他一只小狗,取名灵灵。养了三四个月后,灵灵行坐不安,很痛苦好像要绝食。当时只道它不适应艰苦的环境,于是父子俩乘车把它送回老家,托堂兄照护,过几天就去看它一次。第二次去看灵灵,它正围绕老家转,兄长说它每天都在找你们。我们喊声灵灵,看我们回来了,它在腿边蹭来蹭去,打滚撒欢。第三次回去时,感觉它没精打釆,喊它也不理睬我们,两眼绝望地疏远我们。我以为没有殷勤喂养,让它生气了。没过多久,第四次回老家,兄长惋惜地说,灵灵去河里喝水淹死了。有人说,在我们送灵灵回家之前,看见它被野疯狗咬了。我们为它黯然下泪,几夜无眠。
侄孙子周岁过后,喜欢跟着各种宠物狗跑。侄儿子不止一次地给他许愿:等你长大一点后,给你养一条小狗。两岁后,养小狗的希望成了泡影,侄孙子对宠物狗感到心灰意懒了。
如今经济繁荣了,成人添置外表豪华的商品房,给儿童提供包装精美的进口牛奶与付食品,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般的挤一流学校,揠苗助长般的提升儿童的智商。孩子们在纯白的墙壁包围下,接触大自然少了,失去了童年的欢乐,过早的成了社会人。“狗来富”之类的俗话,逐渐演变为童话。
宠狗的人,大概得有房有地有钱有闲,似乎还得灵魂失宠吧!

余一卒是个内心强大的人,喜欢读书,把世事看得很透彻,人家说他是“蚊子飞过都认得出公母”。水至清则无鱼,人至清则无朋。这么通透灵秀的人,自然是清高的。所以他不善于阿谀逢迎,讨厌攀高结贵。
内心强大的余一卒,在生活中却不善于谋生。别人说他只会教书,什么都不会,言下之意就是个书呆子。说他呆,确实是没有冤枉他。他连饭也没有做过,自理能力有限。他平时身体不舒服,从不主动上医院,往往就这么硬扛过去,还说人天生都是有免疫力的,打针吃药会降低身体抵抗力。简直是一根筋。这就是我始终不放心的原因。我在梦里都在想:他吃饭了吗?他生病了吗?
余一卒师范大学毕业后,当了老师,脱离了农村,拿着工资,多少有点自豪,是沾了书的光。但除了会教书,生活都难以自理,被人说成了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在金钱社会,走上大街,人家在他的身上看不到一丝丝名牌,只看到了三个字:书呆子!这个时候,在世俗的不屑一顾中,读书人的自豪感就被自卑感驱赶到九霄云外去了,在这样的背景下,让读书人感觉到教书人的余生多少有些悲凉。从这个层面来说,余一卒又吃了书的亏。
人们提到韩信的时候,总是要说,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我当然不承认余一卒是成也诗书,败也诗书。余一卒在我心目中,永远是一条好汉,这并不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因为他的文章,在我看来,已经是出神入化了。苏东坡虽然在官场不得意,但在文坛上谁也不能否认这位旷世奇才。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
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身在岭南新世界,梦在江北古水乡,这就是我现在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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